根据《苏州高新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,以苏州科技学院或苏州科技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的专利,都可申请新区经费资助。根据现行的管理办法及资助申请流程要求,现将申请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类型和范围: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申请过新区资助的职务专利:
1、发明实审资助:
(1)实审日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5月17日之间,且申请日必须在2018年8月2日(含8月2日)之前的发明专利。
(2)实审日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间的发明专利(此类为个人原因前期漏报,本次申请补报的专利)。
2、专利授权资助:
(1)授权日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5月17日之间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专利。
(2)授权日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间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专利(此类为个人原因前期漏报,本次申请补报的专利)。
二、资助材料:
1、发明实审资助:请求书首页、实审通知书(加盖国家局章)、实审费收据。
2、专利授权资助:请求书首页、证书首页、登记费收据。
以上3类材料需提供纸质复印件一份并按序装订。同时3类材料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按序组合为一个PDF文档,PDF文档务必依照以下规则命名:各学院专利资助汇总表中该专利对应的序号-资助类型-专利号-第一发明人(例:1-发明实审资助-201810391025.8-张三,1-专利授权资助-201927224036.X-李四)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本次专利资助由各学院统一汇总申报,不接受老师个人的单独申报。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24日前统一提交专利资助材料及《专利资助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电子件发送至zjj@usts.edu.cn,纸件提交至科技产业处产学研管理科(行政楼5106室)。
2、南京经纬、南京纵横、苏州广正、苏州铭浩、苏州市中南伟业、苏州睿昊、北京远大卓悦苏州分所、苏州知途、苏州百仕达代理的专利,由以上代理公司统一整理材料报送至科技产业处,各学院不需汇总申报。
联系人:张记江 联系电话:68243720